视频丨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副处长周扬:建立全链条的石盐电子追溯系统
3月15日,“放心消费,浙里有我”——3.15大型网络互动直播继续在杭州进行。在今天下午的互动直播中,有网友问到,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如何正确购买和使用碘盐?如果想开办一个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什么样的流程?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副处长周扬在线解答网友的疑问。
3月15日,“3.15大型网络互动直播”现场
主持人:由食品生产处的周处为我们补充一下,居民应该如何正确购买和使用碘盐?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副处长周扬:加碘盐产品包装上应当有明显标识,并标明碘的含量。未加碘食盐,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的字样。
主持人:我省的食品生产和消费情况如何?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副处长周扬:首先介绍一下我们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的职能,主要有两大块:一块是许可,另外一块是监管。许可这一块主要负责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监管这一块主要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工作。另外组织开展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主持人:请继续为我们说明一下浙江省的食盐生产和消费情况现在是什么样的?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副处长周扬:浙江是海盐大省,海盐生产历史非常悠久,早在春秋末年越国的时候,就有大规模海盐生产的历史记载。建国以后,浙产食盐产量呈螺旋式上升的状态,到1994年达到历史的顶峰77万吨。同时浙江也是食盐的消费大省,全省年消费食盐约60万吨。其中小包装食盐20万吨左右。浙盐在全国盐业界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目前全省有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8家,按照国家盐改的规定,企业数只减不增。浙江生产的小包装食盐主要以高品质海盐以及特色工艺食盐为主,满足老百姓对食盐多元化的需求。
主持人:感谢周处。为什么这个食盐要被纳入食品监管范围之内呢?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副处长周扬:从产品属性上来,食盐属于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中食品的范畴,2015年国家卫健委将食盐归类于调味品,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相继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从监管体制上来看,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后,经信部门负责食盐的供应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盐的质量安全。今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3月1日正式实施。两部《办法》分别对食盐生产企业的准入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要求作出了规定。
主持人: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对食盐企业如何进行监管?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副处长周扬:食盐质量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目前浙江省的食盐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规范要求,通过ISO、HACCP、绿色食品认证等,从原料、生产过程各个环节都严格控制,生产线实现自动化,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建立了全链条食盐电子追溯系统,一袋一码,实现食盐安全可追溯;生产企业积极参与食盐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拥有多项产品技术专利,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今后,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四个最严”的食品安全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食盐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启动食盐生产企业许可管理。我们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通知》后,我们省局针对企业所需,第一时间组织核查组,对浙江蓝海星盐制品有限公司的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检查,帮助该企业取得全省也是全国第一张食盐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这项工作我们走在了全国前列,得到了总局的充分肯定。我们力争在3月底前对其余具备条件的食盐生产企业进行核查,优化许可服务,符合条件及时发放许可证。 二是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盐原料管控、生产加工过程管控等等,严防不合格食盐流入市场。 三是进一步加强食盐产品的监督抽检。今年计划对260批次食盐产品进行监督抽检,一旦发现不合格食盐产品,第一时间依法予以查处。自从2017年排查外省流入我省问题食盐也就是臭脚盐事件之后,我省监管部门更是采取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食盐生产企业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管。
主持人:感谢周处,食盐跟我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在这边周处能否给大家介绍一下应该如何树立食盐的科学消费理念?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副处长周扬:在此,今天通过浙江在线,我们浙江市场监管局积极倡导广大消费者“少吃盐、吃好盐,吃加碘盐”,树立食盐的科学消费理念。 一是少吃盐。按照《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倡导,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不高于5克。 二是建议选购海盐、低钠盐、健康平衡盐、绿色自然盐等高质量产品。 三是吃加碘盐。根据2019年《全国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报告》,我们浙江省属于外环境缺碘地区,所以居民应食用加碘食盐,防止因碘缺乏危害身体健康。如果特殊需要需食用未加碘食盐,应谨遵医嘱。
主持人:感谢周处,这边接到网友的提问,如何开办一个食品加工小作坊?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副处长周扬:根据浙江省的四小规定,对市民加工小作坊的准入实行登记制度,食品加工小作坊的业主领取执照以后,在生产经营之前在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并提供以下四项材料: 第一生产经营者的身份证明,第二准备生产和加工的食品品种。第三食品安全承诺书。第四生产加工或者经营场所的平面图。食品小作坊业主在申领营业执照的同时能够提供刚才所说的四项规定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同时进行登记并发放小作坊的登记证。
主持人:感谢周处的详细解答。
编辑: 孙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