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内需 提振消费 放心消费为驱动经济增长添加新动能
宁波市政府日前召开2020年全市“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推进会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深入实施“满意消费长三角”和“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对放心消费工作推进再部署再动员,着力改善消费环境,全力促进消费回补,为扩内需稳增长,实现“两手硬、两战赢”提供有力支撑。
“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 卓有成效
近年来,我市以“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为抓手,始终把消费环境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全市联动、全域推进、全程督导、全民惠享,推动放心消费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特别是2019年,放心消费列入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工程,各地各部门积极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夯实创建社会基础、推动创建成果共享,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浙江省放心消费“三度一率”社会评价指数测评中,我市放心消费指数从2017年的0.8394提升到2019年的0.9342,跃居全省首位。
回顾这几年放心消费创建成果,创建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全省率先出台全域推进放心消费建设实施意见,制定出台《2019年宁波市推进落实“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工作要点》,研究细化放心消费评价“1+X”指标体系,在全省率先编制发布地市级放心消费“三度一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社会评价指数。
创建主体进一步拓展。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8670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5833家、放心工厂1884家,奉化滕头村和海曙区分别成为首批省级放心消费乡村和放心消费重点区;建设放心消费街区47个、放心乡镇1个、放心社区(村)31个。
质量状况进一步向好,食品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范,2019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9.4%,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6%。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各部门通力协作、强化监管,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2万起,处置消费投诉举报32.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76亿元。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各地各部门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严格查处哄抬价格、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为我市实现“两手硬、两战赢”做出了积极贡献。
体制机制创新 保障“放心”扩面
我市放心消费创建成效,得益于全面发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
我市把放心消费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将落实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市场监管部门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牵头部门,形成放心消费工作规划体系。同时,创新放心消费设计理念,把放心消费创建的领域从原来的生产、零售、餐饮、旅游等个体层面拓展到街道、街区等社会公共领域,把放心消费元素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监管发力有效护航放心消费创建。如在全国首创商品质量监管“三结合”,将监督抽检和消费体验同步并向社会公示,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较放心消费创建初期提升了近10个百分点;针对保健品“骗老”问题,集中开展非法会议营销专项行动,对放心商店、药店参创单位开展承诺教育,严打保健品市场乱象。
将放心消费作为一项民心工程进行打造,建立资源整合机制,放大放心消费成效,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在放心消费的整体构架下,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了放心肉菜超市创建、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旅游市场“利剑行动”、“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金融维权服务站、重点商品追溯等专题工作20余项,全面推动政府部门之间的资源整合,加快形成了以安全、放心、满意为主旨的宁波消费环境核心竞争力。
锁定四大目标 “量变”促“质变”
2020年,是全面融入“满意消费长三角”战略的关键之年,宁波将紧盯“放心消费城市”远景目标,坚持以点串线、连线成面的创建思路,围绕四大目标,持续推动放心消费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服务百姓高品质生活。同时,通过扩大放心消费单位覆盖面,以放心消费单位的“量变”催化放心消费环境的“质变”。
其中,四大目标分别是:
放心消费创建全域覆盖。放心消费向重点行业和新兴领域拓展,覆盖城市和乡村、线上和线下、商品和服务、制造和流通,占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的30%以上,并培育建设一批省级放心消费县区、街区。
经营者诚信意识全面提高。经营者有效强化维权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放心消费承诺,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从源头化解消费纠纷。消费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健全,形成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完善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产业产品质量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全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在99%以上,消费者对服务质量的整体满意度稳步提高。
消费纠纷处置全程畅通。形成城乡覆盖、渠道便捷、关口前移、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消费纠纷高效化解格局,消费纠纷处理率达100%,消费者处理结果满意率明显提高,消费安全重大事件及区域性系统性消费风险大幅降低。
四大方面确保“放心”融入美好生活
今年,省政府再次将“深入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民生实事工程,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重视。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放心消费对统筹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内需、激发消费潜力、营造有序市场环境的促进作用尤其重要。
为此,我市将把放心消费建设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促消费稳增长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的有效支撑、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要抓手,将从以下四方面抓好放心消费建设工作。
高标准落实放心消费民生实事工程。高质量培育3万家放心消费单位、1万家无理由退货单位、4000家放心工厂和13个放心街区;拓展放心消费区域覆盖面,推进海曙区和鄞州区建设放心消费重点县区;延伸推广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进一步提高线下实体店支持无理由退货的比例。
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放心消费建设。在民生市场、电子商务、食品药品、文化旅游、通信消费、交通运输、金融消费、公共服务、粮油和农产品、快递物流、房地产经纪十一个热点消费行业全面铺开放心消费建设,制定行业放心消费评价标准,培育3200余家放心消费单位。
高水平推进放心消费联动监管。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发挥社会信用联合惩戒作用;加大市场监管,开展对消费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的市场整治;强化质量监管,建立完善产品和商品质量监测、抽查检验和依法公开发布机制。
高站位构建消费环境共治格局。完善多部门联动维权和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拓展社会化维权网络;发挥消保委、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强化对创建工作的监督;凝聚新闻媒体、维权义工、参创企业等多方力量,大力宣传放心消费品牌;完善指数量化评估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数据化支持。
编辑: 孙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