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你避开消费“大坑”
浙江第三季度消费投诉“热搜榜”出炉
根据全省消保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20年第三季度,全省消保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咨询53512件,其中投诉10261件,咨询4325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88万元。
教育培训问题突出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孩子的教育时刻牵动家长的心。但教育培训市场良莠不齐的行业乱象,却让宝妈宝爸吃了不少亏。今年第三季度,全省消保委组织共受理教育培训消费投诉412件,占服务类消费投诉第二位。
台州市三门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陈女士投诉,称其于今年6月为女儿签订了一家外教授课的英语培训机构。后她发现该培训机构的外教实际只是周边企业从国外请来指导的技术人员,与当初承诺的“有教师资质外教”不符。经调解,培训机构全额退还陈女士报名费。
除上述实际教学与宣传承诺不符外,教育培训还存有随意变更合同,教学质量不稳定;缺乏相应资质,安全保障不足及因疫情引发大量群体性投诉等问题。
“定金”相关投诉频发
近年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未按约提供商品或服务、缴费容易退费难等因定金、意向金引起的投诉频发,大多集中在商品房、汽车、定制家具等大额消费领域以及网络预售购物。
如绍兴市嵊州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裘先生投诉,称其于9月10日在嵊州某品牌店订购了一款铝合金大门,支付定金3000元。9月14日,商家电话联系消费者要求定制的大门涨价,消费者觉得不合理遂投诉至消保委。经调解,商家承诺按照原价给消费者定制大门。
在线订房需谨慎
2020年三季度,全省消保委共受理网络住宿消费投诉247件。
今年暑假期间,消费者王女士和朋友同一时间在飞猪平台上预订房间。结果在付款时发现同一房间,作为老用户的王女士的房费是229元;而作为新用户的朋友只需220元,另享5元买立减优惠,实际付款才215元,王女士说这分明是“大数据杀熟”。
当前,在线预订住宿已成为主流消费方式,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网络住宿退订难、大数据杀熟区别对待、实际入住和宣传不符及商家承诺优惠不兑现等等问题也频频而发,引发不少消费纠纷,需要消费者引起足够重视。
编辑: 孙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