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深化无理由退货承诺 打造“满意消费长三角”消费新高地现场会在湖州长兴召开
为积极响应“满意消费长三角”发展战略,营造全域放心消费环境,深化无理由退货承诺,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联手打造“满意消费长三角”消费新高地,11月12-13日,“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专项工作组在长兴举行深化无理由退货承诺,打造“满意消费长三角”消费新高地现场会。湖州市政府副市长施根宝,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许宏,副局长顾吉生;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综合规划处、消保机构、消保委负责人;我省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领导,消保机构和消保委负责人;“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湖州市商务局、湖州市区域合作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共计120人出席会议。
会上,“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介绍了“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推进一年多以来,在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行动、打造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联盟方面的做法、经验及下一步举措,充分彰显了区域特点,立体呈现了“满意消费长三角”取得的丰硕成果。
浙江省作为全国率先探索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的省份,自2017年以来坚持“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始终把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作为“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核心内容,坚持以单个放心消费单位为出发点,以特色街区、核心商圈、龙头市场、特色行业、重点乡村、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消费密集场所为重点,结合“美丽乡村”、“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动无理由退货承诺和放心消费建设在多行业、多领域覆盖落地。
湖州市始终高度重视放心消费建设,围绕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打造放心消费首选地的目标,结合产业特色,聚焦放心白茶、放心童装、放心民宿等放心消费建设,通过定标准、建机制、促示范、强监管,形成全域推进建设的新格局。特别是紧扣“高质量”和“一体化”这两个关键词,围绕旅游、餐饮、服务业等重点行业,扎实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在全国率先制定发布《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规范》等标准制度。截至目前,全市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近3万家,上半年放心消费指数位列全省第二,为长三角地区放心消费建设贡献了“湖州经验”和“湖州力量”。
会议期间,湖州市发布了《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南》,举行了深化无理由退货行动、打造“满意消费长三角”消费新高地现场会暨畅游长兴•“杏”福八都岕放心消费活动启动仪式,与会代表还实地观摩了长兴放心消费商圈、放心消费教育体验馆和八都岕放心消费景区。
编辑: 孙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