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直播间虚假宣传、“大数据杀熟”等热点问题
浙江市场监管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专项行动
2020-12-14 08:34:10
来源:市场导报
通讯员 市闻 见习记者 吕清
直播带货“翻车”、满减的红包用不了、购买的商品存在瑕疵、先涨价再促销……记者获悉,针对目前网络购物存在的热点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将于近日联合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等14个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开展专项行动,通过部门协同和联合执法,对当前群众反响强烈、问题较集中的网络非法经营、网络传销、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联合专项行动将聚焦当前热点问题,对当前群众反响强烈、问题较集中的网络非法经营、网络传销、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以及长江禁渔等国家禁令的违法行为,以及利用技术进行“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保护等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突出重点领域。加强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整治,重点查处直播营销活动中夸大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电商平台销售防疫商品、进口商品的联合执法,重点查处网络销售进口生鲜、冷冻畜禽肉及水产品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订餐平台的规范整治,严查餐饮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利用“吃播”宣扬暴饮暴食,以此推动网络餐饮反浪费行动的深入开展。
进一步压实平台责任。发挥电商平台在网络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政企协同和数据共享,形成管理协同的共治效应。督促平台利用技术优势和管理规则,全面落实网络经营者主体审核、网络商品和服务管控等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平台内商家的管理、管控。
强化技术支撑。充分运用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和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等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大数据网络监测及时发现和锁定网络市场风险,提高网络交易违法线索发现率和有效性。启动区块链电子取证平台移动端上线,为全省执法人员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技术支持。
“双12”即将来临,结合投诉举报热点,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放心网店,支付时要使用平台提供的正规渠道,不能轻信第三方支付链接和二维码;在“直播间”购物时,要防止商家偷换商品“身价”,玩“先涨后降”的套路,或者借促销表面让利实则清库存,甚至出售质量较差的商品;警惕“电商专供”套路,提防买到价格较低而品质稍逊的商品;在参加拼团购物前最好仔细查看商品介绍,包括发货时间、退换货服务等,尤其是购买一些大件商品、贵重商品,以防由于售后服务不完善带来不必要的购物纠纷;对于“先涨后降”的消费套路,消费者发现后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合法权益。
突出重点领域。加强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整治,重点查处直播营销活动中夸大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电商平台销售防疫商品、进口商品的联合执法,重点查处网络销售进口生鲜、冷冻畜禽肉及水产品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订餐平台的规范整治,严查餐饮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利用“吃播”宣扬暴饮暴食,以此推动网络餐饮反浪费行动的深入开展。
进一步压实平台责任。发挥电商平台在网络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政企协同和数据共享,形成管理协同的共治效应。督促平台利用技术优势和管理规则,全面落实网络经营者主体审核、网络商品和服务管控等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平台内商家的管理、管控。
强化技术支撑。充分运用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和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等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大数据网络监测及时发现和锁定网络市场风险,提高网络交易违法线索发现率和有效性。启动区块链电子取证平台移动端上线,为全省执法人员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技术支持。
“双12”即将来临,结合投诉举报热点,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放心网店,支付时要使用平台提供的正规渠道,不能轻信第三方支付链接和二维码;在“直播间”购物时,要防止商家偷换商品“身价”,玩“先涨后降”的套路,或者借促销表面让利实则清库存,甚至出售质量较差的商品;警惕“电商专供”套路,提防买到价格较低而品质稍逊的商品;在参加拼团购物前最好仔细查看商品介绍,包括发货时间、退换货服务等,尤其是购买一些大件商品、贵重商品,以防由于售后服务不完善带来不必要的购物纠纷;对于“先涨后降”的消费套路,消费者发现后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合法权益。
编辑: 孙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