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继续推进“放心消费”建设,让市民消费更安心
“守护安全,放心消费。”临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为民生实事,台州的“放心消费”市场建设怎么样?去年,我市将创建放心消费城市示范单位列入台州市民生实事,消费需求持续增长、产品服务品质放心和消费权益有效保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共建成放心消费街区(商圈)17个、放心消费单位26656家(其中新建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7478家、放心工厂3115家),创建主体100%覆盖32个行业。
台州建成“放心消费”单位2.6万多家,这是了不起的成绩单,这意味着消费者可以在这么多家商店放心消费。“放心消费”建设让市民消费更安心。
作为消费者,在消费时,最想要的消费环境,其实就是“放心”,不用担心会遇到“不明码标价”,不用担心会买到假货,不用担心缺斤少两,不用担心被“宰客”。“放心”两字值千金。从这个意义上说,“放心消费”单位越多越好。2.6万多家,从数量上说是相当可观的,但与消费者的需求来看,还远远不够,消费者希望自己进的每一家商店都是“放心消费”单位。
“放心消费”单位真的能够放心消费吗?“放心消费”牌子真的能够一劳永逸吗?许多消费者恐怕仍然会心存疑虑。“放心消费”单位是金字招牌,但让其闪闪发光,不是发牌了之,而是需要做很多工作。得“放心消费”牌子不难,守住“放心消费”牌子却难。要让“放心消费”单位的牌子充满危机感,要有动态前行的姿态,要有不进则退的推动力。这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其一,做好监管工作。“放心消费”单位并不意味着免检,也并不意味着完全信任,监管仍然是必须的环节。不过,监管需要提升技术含量,比如暗访,突击抽查,甚至可以假扮顾客。另外,还可以利用第三方进行检查监管。换言之,监管越有力量,“放心消费”单位越让消费者放心;其二,“放心消费”单位也不是说,任何一个方面都会做得没有任何漏洞,或是不会存在什么问题,这不太现实。因此,要保证畅通消费者的维权渠道,让消费者的维权同样放心。维权顺利能够倒逼商家将服务工作做得更加细致;其三,“放心消费”单位也要优胜劣汰,需要有退出制,且退出的话语权掌握在消费者手中,让消费者能够作主,如此,商家才会真正重视消费者,而不是嘴巴上说说。
“放心消费”建设让市民消费更安心,但“放心消费”建设永无止境,永远在路上,商家和监管者均需要不断努力。赢得“放心”,也就赢得了消费者的心。
(原标题《推进“放心消费”建设,让市民消费更安心》)
编辑: 孙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