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转供电主体违规多收电费被责令退款,3家被立案查处
余姚加强转供电监管确保优惠政策传导到位
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市某物业公司不执行国家有关疫情期间降低工商业电价的优惠政策,违规多收电费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被处罚款35000元,退还17000多元多收的电费。这是该局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转供电主体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中查处的一起案件,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转供电环节的电价收费行为,落实落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余姚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改局和供电公司,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了转供电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累计查获违规转供电主体12家,涉嫌多收电费近20万元,立案查处3家,共处罚款13.5万元。
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对供电部门提供的近200家疑似转供电主体进行了全面排查,重新确认了66家转供电主体,形成转供电主体名录、转供电价格行为违规问题、转供电价格行为整改任务等三张清单,向转供电发放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的告知书,确保政策传导到位,要求转供电主体认真执行按原到户电价水平95%结算电费的阶段性优惠政策,并对政策落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执行政策不力的转供电主体,要求其进行自查整改,做到应改尽改、应退尽退、闭环整治,目前首批12家单位已提交了整改报告,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监督,做好多收电费的清退工作,对不及时整改的转供电主体进行立案查处。
与此同时,市供电公司积极推广“网上国网”APP的使用,引导终端用户申领“转供电费码”,确保转供电主体、终端用户及时全面了解电价降价政策,加快实现“转供电费码”的功能迭代升级,对连续两个月为红码或连续三个月为黄码的转供主体进行及时查处,从根本上解决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的问题,保护终端用电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编辑: 孙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