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的放心消费创建无“上限”

2021-12-07 16:29:40 来源:市场导报  记者 吕清 刘欣慧/文

(图为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开展“放心消费在浙江”进校园活动,为学生普及食品选购知识。)

  “不能让消费者因不如意而凉了心。”今年10月起,杭州市场监管部门指导滨江天街、星光大道、宝龙城、汇德隆、武林商圈、庆春银泰、湖滨步行街等77个商圈承诺“以客为先”的放心消费服务迭代升级,全面保障消费者的“买买买”。

  “我们希望通过推进放心消费商圈(街区)创建,给百姓带来放心消费新体验、商家带来新商机的同时,结合亚运放心消费创建,努力让杭州成为全国的放心消费亮点。”杭州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杭州这一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得到了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的肯定。以其为典型,就全省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重点研讨。

  据悉,自2021年浙江省提出“培育发展20万家放心消费单位”的目标任务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及时部署,在章根明局长的指示统筹下,制定出台《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建设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放心消费建设部分具体事项的通知》,明确新一轮深化放心消费的创建方法、重点对象、创建手段、创建机制和成果运用等,细化完善放心消费单位评价标准和细则,全面深化落实放心消费创建各项任务。

  在此背景下,“放心消费在浙江”创建工作得以不断聚力,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助力浙江市场消费环境持续向好,今年上半年全省放心消费“三度一率”指数达0.8986。截至目前,全省纳入放心消费单位培育库的共计24.4万家。其中,无理由退货单位10.1万家、放心工厂3.6万家、放心消费街区371个,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和放心消费街区培育数超过去年水平。

  诚信有“价”

  为“放心消费”注入“金色”动能

  一直以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无抵押、无担保,使其向银行借贷十分困难。对此,金华市武义县市场监管局今年下半年与武义农商银行签订《“金融助商(企)惠民”战略合作协议》,携手推出“放心贷”贷款,将“金融”与“放心消费”有机结合,首期提供10亿元“放心贷”贷款授信,助力“放心消费”信用资产转化成为商户、企业发展资金,助推武义放心消费城市创建。

  “公司凭借 ‘放心消费单位’底气顺利拿到了‘放心贷’贷款1000万元。”该县汇峰建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激动地说道。

  近年来,为不断拓展“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的广度与深度,浙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立足本地特色,积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放心金融网点”建设。

  “2021年度,全省需实现‘放心金融网点’在浙江农信系统各网点的全覆盖,金融消费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率保持100%,实现辖内各行社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意识高、金融服务质量好、金融消费者满意度高的目标。”省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而武义的“金融助商(企)惠民”,只是浙江深化金融消费环境的一次小探索。

  据悉,通过加强与省文明办、省农信联社等部门以及珠宝、房地产等行业协会的对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目前已与省农信系统联合组建放心消费协管员团队1845人,农信系统为放心消费单位提供“放心贷”等贷款产品共计716亿,为解决放心消费日常监管人力不足和放心消费单位信用赋能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

  退货“任性”为“放心消费”保障“后悔权”

  “退货纠纷是消费者维权投诉中的一大‘重灾区’。而‘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的推行,不仅减轻了市场监管工作负担,还大大增强了市场交易双方的互信互谅。”省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举例,针对服务类消费“交费容易退费难”的问题,宁波鄞州区美容美发行业先期试点“预付卡7天无理由退卡”,50余家美容美发企业首批签署公开承诺书,让老百姓的消费信心得以充分释放。这一做法也获得了央视“3·15”晚会点赞。

  据了解,在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行动、打造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联盟方面,浙江省作为全国率先探索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的省份,近年来一直鼓励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提出高于或优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如杭州银泰百货推出了 “60天异地跨门店无理由退换货”个性化承诺;台州浙江同康酒业有限公司作为首批加入放心消费创建的企业,设立100万元专项投诉赔付基金,实现“厂商一体化无理由退换货”等。

  “我们还把无理由退货工作推进到了汽车销售领域。已有品牌4S店,承诺出售不满2年、里程不足5000公里的新车,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来店退货。”省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维权升级 为“放心消费”体验添底气

  “我们在商场专门设置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开通了放心消费绿色通道、消费投诉直通车,调解发生在商圈内的消费纠纷,使消费投诉得以快速解决,实现‘一般消费争议不出柜台,大额争议不出商场’。”在宁波东银泰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创新推出的消费者 “五级维权”模式,给予极高评价。

  近年来,为提升维权处置效能,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推动各地以解决群众诉求为导向,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置流程,努力提高投诉调解有效办结率和成功率,加快存量超期投诉办结。据悉,截至11月19日,全省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02.29万件,其中投诉69.3万件,已办结61.8万件;举报32.9万件,已办结30.9万件。

  除在商圈进行维权源头前移外,省局还主导消费维权联络站不断往农村基层延伸。

  为更好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呼,我有所为”讲话精神,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在浙江”创建工作,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共建设320家村级“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

  这也成为落实浙江省局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建设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到“2021年11月底前,全省建成村级消费维权联络站(点)2000个”的生动写照。

  勇于作为 为“满意消费长三角”开足马力

  2019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安徽芜湖共同签署了“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至此,引导大型连锁商场、超市等实行省(市)域异地异店退换货、鼓励电商作出高于国家法规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倡导长三角地区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异地联合执法、长三角地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等行动举措犹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

  浙江省重点聚焦嘉善县作为 “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示范领跑区,指导其制定方案、建立领导小组,不断推进深化放心消费建设;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则联合上海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先后6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完善“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专项工作组工作机制;浙江省始终将无理由退货承诺作为“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的关键,推进异地异店退换货活动……

  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上,三省一市即是合作者也是竞争者。而作为这项工作的首倡者,浙江肯定不能被“后来者居上”。对于领跑“满意消费长三角”建设工作,浙江市场监管部门开足马力,全力冲刺。

  老百姓的放心,是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最高肯定。赢得“放心”,也就赢得了消费者的民心。故而,“放心消费在浙江”创建工作永无止境,永远在路上。

编辑: 阮奇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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