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在“异常名录”中,我该怎么办?
2021-01-26 14:48:34
来源:安吉市场监管
近日,安吉某家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急了,自己想要通过银行办理贷款业务,但是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该企业处于“异常名录”中,不能为企业办理贷款业务,然而企业还等着这笔贷款购买原材料。
Q:哪些情形市场监管部门会将其纳入异常名录?
A:1.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2.未在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3.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Q:纳入“异常名录”后会带来哪些影响?
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失信记录向全社会公示。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授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府奖励、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同时,如果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一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年内不得移出,并限制其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Q:纳入“异常名录”后,我该怎么办?
A: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异常名录有时间限制:在3年内可以移出!如果超出3年,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受理。
温馨提示: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营业执照名称,查询状态,如果是异常名录的及时办理移出手续。
编辑: 孙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