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庆元县教育培训领域广告违法典型案例公示
• 今年4月份以来,根据省、市局部署要求,庆元县市场监管局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广告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治。截至7月份,共排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83家,其中,对检查发现的存在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的3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作出合计5056元的行政处罚。
现将2021年庆元县教育培训领域广告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庆元县天才密码思维拓展培训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1年5月14日,庆元县市场监管局对庆元县天才密码思维拓展培训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436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4月8日,庆元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发布的广告中有“平时60-80分,最快一周提至90分以上”“学前三四十 学后进前八”等字样。当事人行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庆元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4月委托制作印有“实现快速提分 平时60-80分,最快一周提至90分以上 不提分不收费”等字样的宣传资料进行发布,并于2020年12月将自己学员在学校里的成绩提高对比做成荣誉证书进行宣传,合计广告费用718元。当事人在其发布的广告中含有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庆元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2.庆元县小贝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1年6月28日,庆元县市场监管局对庆元县小贝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84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4月8日,庆元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印有“中国少儿实战口才开创者”等宣传用语的宣传资料。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宣传用语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行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庆元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12月加盟山西纯之声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纯之声”)。为了加强宣传效果,当事人委托制作了印制有“中国少儿实战口才开创者”等宣传用语的宣传资料进行发布,合计广告费用21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上述宣传用语宣传的内容的真实性以及“纯之声”是中国少儿实战口才开创者的真实性。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发布的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庆元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3.庆元县小新星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1年6月3日,庆元县市场监管局对庆元县小新星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228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4月8日,庆元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标有“中国亲子阅读第一品牌”“…小新星拥有业内最有经验的专职师资力量和最有历史的机构从业人员培训体系…”等宣传用语的宣传资料。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上述宣传用语宣传的内容的真实性。当事人行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庆元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加盟了北京悠贝成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悠贝”)和长沙小新星卡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新星”)。为了加强宣传效果,当事人分别于2017年底和2020年6月前委托制作印有“中国亲子阅读第一品牌”“…小新星拥有业内最有经验的专职师资力量和最有历史的机构从业人员培训体系…”的宣传资料进行发布,合计广告费用57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悠贝”是中国亲子阅读第一品牌以及“小新星”拥有业内最有经验的专职师资力量和最有历史的机构从业人员培训体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属发布的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庆元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通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希望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依法做好广告审查发布,遏制违法广告;各位家长在面对各种教育培训广告宣传时也要加以甄别防范,发现问题可以通过拨打“12315”热线予以投诉举报。
编辑: 阮奇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