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电动车载6岁以下儿童建议后座安装儿童座椅

2020-08-13 03:26:52 来源:市场导报  王佳琦 郭春裕

  近日,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院在对电动自行车儿童座椅开展安全风险研究的基础上发布消费提醒,温馨提醒广大家长关注电动自行车儿童座椅使用安全。
  经研究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儿童座椅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在电动自行车前加装儿童座椅,由于儿童坐在大人的身前,年龄较小的儿童头部刚好与车把手处持平,在电动自行车加速或急刹车时,在惯性作用下,儿童的面部容易直接撞上电动自行车前部(以儿童头部2kg,碰撞时间0.1s为例,那么冲击力可以达到100N以上);同时,电动自行车钥匙也可能直接戳伤儿童眼睛,机械风险造成的人体伤害较大。加装儿童座椅固定方式不同,有的螺丝进行固定,有的用绑带直接绑在车架上,车辆行驶过程中或者孩子在晃动时,螺丝或绑带很有可能松动甚至掉落,孩子和座椅都有可能在电动自行车行驶中摔落,存在摔伤的风险。
  此外,大多数加装儿童座椅左右都无遮挡,仅靠驾驶人员双腿保证儿童的安全,在车辆快速行驶刹车或者转弯过程中,儿童易从车辆跌落,造成交通事故。加装儿童座椅的电动自行车在行驶时,驾驶员操作自由度受到很大影响,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对不灵便,易产生交通事故。
  因此,省质科院提醒消费者在儿童座椅的选购、安装及使用方面建议做到以下几点:骑行电动自行车尽量不要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
  如需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按照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必须安装电动自行车儿童座椅;消费者不要购买本体及包装上均无厂家、厂址等信息的“三无”产品;如购买使用“三无”产品出现伤害事件,将无法追溯,给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带来困难;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查阅《产品说明书》及警示用语,如产品没有标出生产依据的标准代号,建议不要购买;消费者尽量不要在电动自行车踏板前加装儿童座椅,将儿童整体暴露在交通风险中,建议消费者在电动自行车后座安装儿童座椅;建议消费者选用固定方式相对牢固的电动自行车儿童座椅,应避免选用仅有螺丝固定或仅有绑带固定的儿童座椅;行驶过程中,所搭载的儿童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编辑: 孙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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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如需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必须安装电动自行车儿童座椅。不要购买“三无”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