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放心装饰在浙江” 家居装饰装修服务团体标准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住宅与家庭装饰装修市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和美装饰 美好生活”住宅和家庭装饰质量提升发展论坛暨《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宣贯会在浙江杭州召开。
会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发布《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此合同示范文本包含十八项条款、8个附件,适用于除全装修住宅以外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作,于8月1日正式启用。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市场合同监管处处长郑伟明表示,《示范文本》修订工作及成果能为促进浙江装饰行业健康发展发挥巨大作用,希望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要继续做好宣传推广,希望家装企业要使用好示范文本,希望合同范本在使用中能不断总结完善。
与此同时,浙江省团体标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服务规范》(T/ZBDIA0002—2021)(以下简称《规范》)首次发布。发布后,《规范》将与《示范文本》配套使用。
据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服务规范》由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三家单位主编,多家家装建材骨干企业参编。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院长陈自力在会上分享了 《标准化引领家装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题演讲。他表示,《规范》填补了浙江省家装服务领域的标准空白,规范了浙江省住宅与家庭装饰装修市场,能给消费者构筑透明、安全、健康的市场消费环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与企业的共同利益,推进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长贾华琴解读了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服务规范》关键章节与要点。贾华琴表示,住宅和家庭装饰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随着广大消费者对家庭居室装修的品质要求逐步提高,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全过程管理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全行业以《示范文本》和《规范》发布为契机,着力开展“放心装饰在浙江”的装饰公益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创建新时期智慧型装饰业而共同努力。
编辑: 孙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