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批 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新鲜出炉!
2021-08-09 10:43:12
来源:黄岩市场监管
2021年,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广告导向监管,严厉打击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教育、房地产、投资理财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进一步规范全区广告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环境。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震慑广告违法行为,增强消费者防范虚假违法广告意识,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现将2021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台州市国强置业有限公司
发布含有投资回报承诺的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发布户外房地产广告,包含“大交通便捷”、“大环境宜居”、“大健康养生”、“大配套完善”、“颐养天年”、“增值无限 灵活掌握”、“物业管理 妥帖服务”、“投资新宠”等内容。另外,当事人委托锐意(台州)科技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房地产广告,包含“悦溪宁园折后6888元/m2”,“距离台州火车站、椒江区、路桥区40分钟车程,30分钟可到达黄岩市区”等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和《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处以罚款62680元。二、台州市黄岩明方脊柱保健按摩店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并非医疗机构,但通过店门头LED走字屏、店面口广告帖纸、向顾客分发名片等形式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和使用医疗用语等内容的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属于违法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和使用医疗用语广告的行为。同时,当事人发布的广告中含有“十分钟见效,根治率99%以上”等编造的数据,无法表明出处,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属于广告使用数据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处以罚款10000元。杭州吉辰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地在黄岩区澄江街道济豪模具厂内,其在食品网页广告中宣称有“增强抵抗力”、“调节肠道菌群”、“防止便秘”、“调节睡眠”、“促进骨骼发育”等保健功能,且在网页广告中对商品某一成分的作用进行宣传,让消费者误以为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另外,当事人在含益生菌饮品的网页广告中宣称其具有治疗腹泻的作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10000元。 四、台州市优唯摄影有限公司设计、制作、发布互联网违法广告案
台州市优唯摄影有限公司受杭州吉辰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天猫店铺销售的普通食品设计、制作、发布网页广告,宣称其他食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设计、制作、发布的保健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广告宣传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条第一款、《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没收广告费用3300元,处以罚款3300元,以上共计罚没款6600元。五、台州市黄岩骏达塑业有限公司发布互联网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网络店铺产品页面上宣称所售的心婷腋露无任何副作用,属于安全性断言,宣称根除属于功效内容,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了化妆品广告含有功效、安全性断言内容的行为。根据《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并处以罚款5000元。
编辑: 阮奇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