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口罩价格哄抬案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020-02-26 15:17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市场监管部门再亮剑!对疫情期间恶意哄抬防护用品价格,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疫情防控大局的违法行为严查快打重罚,坚决“零容忍”。近日,余姚市查处一起哄抬口罩价格案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此案系疫情发生以来我省首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哄抬价格案件。
1月29日,接群众举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宁波极波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从宁波某公司以1元/只的价格购进10万只“KN95”口罩,在2020年1月19日之前一直以39.9元/30只(运费4元/单)的价格在其天猫店铺销售,进销差价率为33%。1月20日-21日,该公司对同一批次口罩不断抬高价格,分别以69元/30只、79元/10只、89元/10只、99元/10只(运费14-22元/单)的价格销售7.5万只库存口罩,进销差价率分别为130%、690%、790%、890%,远超其1月19日之前销售同品种口罩的进销差价率。1月22日-24日,该公司又以1.5元/只、3元/只、4元/只、4.5元/只的价格从多家公司购入13.5万只“KN95”口罩,而后大幅提高销售价格,分别以99元/10只、119元/10只、128元/10只(运费14-32元/单)的价格进行销售。
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由于涉案金额超百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目前该案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被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孙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