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3.15#浙江查获“问题口罩”超过727万只 专家教你如何避开陷阱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成了全民关注的消费热点。近期,市场上口罩等防护用品紧缺,一些过期、“三无”、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并有商家趁机哄抬价格,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3月14日,由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浙报集团主办,浙江在线和天目新闻客户端承办的浙江3.15大型网络互动直播活动开启。第一场互动直播主要围绕口罩价格、“问题口罩”和医用口罩相关知识展开。
“问题口罩”有哪些?专家教你避开陷阱
疫情期间,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聚焦口罩等防护产品,保持高压态势,查处“问题口罩”违法案件。
“从1月21日到3月10日,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5.8万人次,检查经营者30.6万户次,查获问题口罩727.3万只,查获其他问题防护用品6681件,立案1139件,罚没81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51件涉刑违法案件。在查处打击的同时,分6批曝光了43个典型违法案件。”在互动直播中,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执法指导处副处长徐章杰表示。
“问题口罩”有哪些?徐章杰介绍,一是生产出来的口罩不符合国家标准;二是制售“三无”口罩,也就是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口罩;三是弄虚作假,搞“早产”口罩,虚标口罩生产日期,或者进行虚假宣传、打虚假广告;四是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注册商标生产的口罩。“消费者购买或者发现了问题口罩,可以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
比如1月25日,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查获涉嫌不合格的“清轻”牌一次性口罩70箱,无标识口罩11箱,总计21余万只。经检测,涉案口罩为不合格产品,因货值巨大,涉嫌犯罪,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此外,在疫情期间,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微商通过朋友圈销售“三无”口罩的案件,现场查获涉案口罩7.5万个,并于近期对涉案的当事人开出100万元的罚单;宁波镇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了某医药销售公司销售假冒3M口罩7500多只。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耀军表示,疫情防控期间销售问题口罩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近段时间全国各地也有不少商家,因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被检察院起诉。
查处哄抬价格、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在疫情期间,网上买口罩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而违法案件也时有发生。
在互动直播中,有网友提问:“在网上购买N95和KN95的口罩,实际收到货物是普通无纺布口罩,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吗?对于相关的商家应进行怎样的处理?”
对此,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价监分局副局长滕世福分析称,商家虚假宣传口罩的性能、功能和质量,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如果消费者发现商家的行为,保留宣传的证据,比如网上销售页面截图,微信群的聊天记录,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除了假冒伪劣口罩以外,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查处了其他很多与疫情相关的违法行为,比如在网店、平台销售时虚假宣传,这个情况也比较突出。”徐章杰表示。
“从网上购买医用口罩的时候,查阅一下第三方平台是否取得第三方平台销售医疗器械的备案凭证。还有一种,网订店送的配送模式,平台单子下了之后由药店配送相关的医用口罩,就可以到实际店铺看一下是否一致,防止购买到假冒伪劣医用口罩的产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浙江省药监局医疗器械处副处长戴桂平介绍。
在疫情期间,不少消费者有共同的感受,一是买不到口罩,二是口罩价格比平时高很多。
滕世福介绍,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对哄抬口罩价格的行为打击力度也很大。目前已经立案查处涉及口罩等民生商品的哄抬涨价案件有138起。“口罩价格由市场调整,双方协商确定,疫情发生以后口罩需求量急剧增大,但是口罩的产能没有跟上所以价格高。目前各地也都在扩大生产线,增加产量。”
编辑: 孙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