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副主任徐峰:全国每天互联网广告发布量300亿条次

2020-03-16 11:28:52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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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

  3月16日上午,在“放心消费,浙里有我—— 3.15大型网络互动直播”活动上,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副主任徐峰称,自1月24日到3月15日,共监测疫情相关的广告达到296.4万条。

  主持人:请广告监测中心的徐峰给我们说一说广告监测中心,主要是做哪些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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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副主任徐峰

  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副主任徐峰:主持人好,各位观众好,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成立在1998年4月,是省市场监管局的直属单位,主要职责是对全省的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检查,查找发现违法广告,开展广告信用评价,违法广告的线索,跟踪违法广告处理等工作,主要工作为全省广告监管部门开展广告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支撑,我们监测对象主要是从事广告发布活动的媒体单位。 中心自成立以来监测范围逐年的拓展,现在已经覆盖全省市县三级广告电视等报刊杂志,其中电视200家,广播113家,报纸75家,杂志30家,另外监测全省100家的重点网站,网上和网下加起来全省广告监测对象总数518家的媒体单位。同时为了科学客观公正的体现各媒体单位广告发布的公信度和美誉度,也让广大消费者能够了解哪些媒体发布的广告比较靠谱或者比较可信,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制定的媒介单位,广告信用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全省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两类媒介按月度、季度和年度进行广告信用评价,并且进行排名,评价的结果每月通过媒体单位发布,并抄送省市县三级党委宣传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机关,评价结果作为媒体的主管部门对媒体单位负责人及广告经营的直接责任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浙江省对媒体单位开展信用评价工作,2002年开始一直坚持到现在。 同时为了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无误,今年进一步对监测系统进行改造提升,再一次进行优化,对监测发现任何涉嫌违法广告必然经过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环节,每个环节相互监督环环相扣,如果对监测结果有异议,可以提交复核申请,如果监测结果是违法广告,立刻前往属地进行查处,属地部门按时进行查处。进行统计汇总,并向省局报告,由省局不定期进行通报。

  主持人:广告监测中心刚才说了很多,但是比较好的成效能不能给我们简单说一下,特别是一些量化的数据,老百姓能够直观地感受到?

  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副主任徐峰:可以说广告监测是广告监管的千里眼和顺风耳,没有广告监测也就不能广告监管,自开展广告监管以来,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市场监管力度明显加大,这里有一组数据,从2002年全省的广告违法率2.64%,到去年全省的广告违法率降为0.04%,浙江广告市场的环境日趋好转,广告市场的秩序日益健康稳定,浙江广告市场的清洁度和诚信度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

  主持人:其实很多网友可能并不知道浙江广告监测的力量非常厉害,浙江力量包括有一个牌子叫“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冠上“全国”两个字,大家都觉得在浙江有一个全国的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这个中心到底干什么的,发挥怎样的作用?

  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副主任徐峰: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互联网广告已经超越传统媒体广告,成为了广告主最青睐的地方,因为能够实现精准投放和定向投放,数据显示现在全国每天互联网广告发布量300亿条次,一年相当于3万亿条次,靠传统的监管方式难以适应互联网广告监管的需要,因为互联网广告没有时空地域的限制,同一违法广告被全国各地消费者都能够看到,为此迫切需要建设一个国家级全国性的互联网广告监测机构,破解难题,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2012年底省政府与原国家工商总局签订推动国家广告产业战略发展的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将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由浙江总局承接和运行,具体由省广告监测中心负责实施。可以说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落户在浙江是总局对浙江省局以往工作的高度肯定,也体现一种充分的信任,这个中心经历了两年规划和三年建设,总投资在一个亿以上,在2017年9月1日中心正式建成启用。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对互联网上的广告进行抽查监测,为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支持和技术支持。 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监测范围主要抓住两个重点,重点平台和重点领域。所谓重点平台是根据广告发布量、用户下载量、地区平衡型、行业代表性,由总局确定全国1千家重点网站,1千个手机APP,1千个自媒体号,监测范围从传统的互联网网站到移动端APP、移动自媒体号全面的覆盖。重点领域对互联网上存在不良导向问题的广告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保健器械、投资理财这样的广告作为一个重点,开展巡回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在互联网上怎么样来监测,主要的监测技术比较专业化,监测系统会24小时不间断对监测范围的广告进行循环监测。一旦纳入违法广告,中心的初审、复审和终审三道环节,定期向国家总局报告各地的查处情况。

  主持人:有网友说,在疫情期间很多防疫物资,在网上购买可能会出现一些虚假宣传或者夸大宣传,针对这样一些广告,我们监测中心怎样进行一个监测,同时采取怎样的举措?在这里能不能给网友进行一些科普,都有哪几种违法的广告进行识别?

  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副主任徐峰:疫情发生以来,省广告监测中心也第一时间抽调精兵猛将,成立工作专班,每天不间断对全国的媒体、互联网进行监测,重点监测网上发布的广告是否具有涉嫌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口罩等防护用品,对疫情夸大宣传的广告进行专项监测。自1月24日到3月15日这段时间我中心总计监测疫情相关的广告达到296.4万条,发现与疫情相关涉嫌违法广告线索1356条,其中野生动物交易广告26条,口罩违法广告69条,消毒水违法广告526条,紫外线灯违法广告44条,防护面具违法广告17条,空气净化器违法广告70条,消毒产品是69条,普通食品广告30条,其他类型违法广告505条,发现违法广告之后第一时间派发。根据疫情响应期间相关工作要求,每天下午5点前将全省广告汇总情况上报省局,二级响应期间调整为每周上报一次,根据中心提供的线索,全省各地连锁行动,从重从快从严查处一批违法广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警示作用。 疫情相关的广告类型主要有五类: 一类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衍生品的广告。如蝙蝠干、蛇肉、猪肉。 二是普通商品,非医疗器械的口罩、护目镜等等,宣传抗病毒使用医疗用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相关的用品。 三是普通食品,产品里面某些成分作用暗示有治疗作用。 四是擅自宣传能够灭杀99.99%的病毒。 五是自制的中药民间的偏方宣传对新冠病毒有显著的预防和治疗作用。

编辑: 孙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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