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广告处副处长周序科普广告发布技术贴 请收好

2020-03-16 12:45:59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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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3.15大型网络互动直播”现场

  今天上午,“放心消费,浙里有我”——3.15大型网络互动直播继续在杭州进行。“严禁发布出售购买转让野生动物及制品等内容的违法广告、严禁为禁止销售使用猎捕工具发布广告……”在上午的互动直播中,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广告处副处长周序,给要发布广告的企业主提了一些非常实用的提醒。

  主持人:提问广告处的周处长,广告处管着所有的广告,针对企业主发布的广告能给这些企业主进行更多方面的一些广告提示和注意事项的提醒吗?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广告处副处长周序:各位网友好,主持人好,发布广告首先还是根据《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对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在疫情期间严禁发布的广告有四类,给大家提醒: 1、严禁发布出售购买转让野生动物及制品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2、严禁为禁止销售使用猎捕工具发布广告。 3、严禁发布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治疗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4、严禁发布未经审查或者擅自批准内容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问题,举报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对举报情况属实的,特别前面提到几类违法广告,市场监管部门一定从快从严从重查处。

  主持人:接下来要提问广告处的周处长,在加强相关广告监管上还做了哪些方面的努力和哪些方面的举措,来确保防疫时期广告的一个监管?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广告处副处长周序:省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加强疫情防控广告监管上,所做的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工作: 1、提前预判并对全省扎实部署推进。第一时间预判疫情防控期间广告发布的风险,1月下旬约谈省内重要网络交易平台,督促平台严格把关疫情广告发布。公开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广告发布监管的通告,列举严禁发布疫情防控相关广告的情形,提醒合法合规发布广告。2月上旬,指导省广告协会发布了《加强广告疫情防控发布监管通告》。3月上旬,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广告工作视频会议上,通报阶段性工作情况。特别强调要求全省系统防控阻击战未取得决定性胜利前,决不能麻痹大意、放松警惕。 2、建立疫情防控广告监测监管工作机制,组织省广告监测中心对省内295家传统媒体,100家重点网站,每日对发布的疫情相关广告专项监测,及时对涉嫌违法广告线索进行研判,实时跟踪督察和通报落地处理情况。 3、加大典型违法广告案件曝光力度。2月12日率先在全国公开曝光了首批查处疫情相关违法广告典型案例,被中宣部“学习强国”APP所收入。3月12日,我们又发布了第二批疫情相关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警示提示效果。 4、推进疫情公益广告,鼓励全省广告从业单位和媒体单位发布疫情防控有关的公益广告,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媒体发布公益广告15万多条次。 5、服务广告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经营活动。2月上旬向社会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办理“三品一械”广告审查与备案的通告》,鼓励省内广告审查申请全程网办,大幅度内部压缩审批时间,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合规发布广告,同时指导全省广告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出台复工复产的优惠政策,宁波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落实减免企业房租等相关政策,温州园区广告产业园区根据实际情况减免企业的租金,预计减免80万元,为企业复工减缓压力。

编辑: 孙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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