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健机制、强示范、聚共识 全面打造放心消费城市建设

2020-03-23 09:53:49 来源:湖州市市场监管局  通讯员 浦玉合

  近年来,湖州市坚持标准引领、量质并举、全域推进,圆满完成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之一放心消费建设内容,通过健机制、强示范、聚共识,全面打造放心消费城市建设。2019年放心消费总指数达0.8960,成功突破0.85关口,同比增长7.07%,上升二位,居全省第三,连续两年实现“保五争三”目标,消费贡献指数达0.8996,消费供给同比优化,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

  一、健全机制,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一是守牢质量安全底线。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以“五个一”(一品牌、一产业、一特色、一统一、一规范)为抓手,突出“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职责,确保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域推进放心消费工作。二是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建立消费维权专兼职网格员队伍200支,组建一支包括经营者、消费者、退休干部、律师等在内的百人义工团队,全省率先成立乡村消费维权律师驻点服务工作室,建立全省首家村级“诉调对接”工作联络站,构筑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消费投诉处理率100%。三是强化消费领域监管执法。加大对制假售假、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办案力度,共查处案件3241件,涉及食品餐饮违法案件1081件,知识产权违法案件164件,网络销售违法案件222件,大要案885件,罚没款4148.37万元。消费者满意指数达到0.9684,其中维权投诉满意度得分为0.9910,市场消费维权环境广获好评。

  二、示范引领,增加高品质市场供给。一是扩大示范覆盖面。该市在现有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市场、放心景区五大领域建设的基础上,拓展建设放心消费单位15838家、放心消费工厂556家、名特优小微食品企业70家,覆盖重点行业10%以上。二是打造消费重点领域样板。以打造放心消费一条示范街、一批商贸项目、一个农贸市场、一套服务机制的“四个一”示范建设为引领,建成5个放心消费街区(商场、市场)、20个放心消费乡镇(街道),覆盖主要乡村、街区、商场、市场,形成连点成片、连片成面区域型、块状型放心消费建设格局。三是制定乡村放心消费建设标准。制定发布全国首个《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规范》市级标准,同步突破上升修定为浙江省省级标准并在全省发布,乡村消费维权得到全面优化,乡村消费纠纷第一时间得到解决,实现消费投诉处理不出村、不出户。

  三、凝聚共识,形成放心消费建设合力。一是强化政府组织领导。该市连续三年,放心消费工作以高票列入了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每季度市政府常务会听取放心消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了市、县区、乡镇三级工作体系和由市场监管局等23个部门组成的放心消费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实行创建进度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二是加强行业区域联动。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在装饰、汽车流通、市场、广告、餐饮、民宿、保险、金融等8大行业开展试点,推进“放心消费诚信承诺联盟”建设。加强与环太湖毗邻城市的互联合作,通过对跨地区消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约谈惩戒,更加有力地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三是创新社会共治机制。建立消费者监督、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机制,实施定期回访、动态退出、实地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开辟新闻专栏、开通“放心消费在湖州”电台直播栏目等方式,扩大社会知晓率,努力营造放心消费共建共享氛围。

编辑: 孙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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